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函字〔2016〕20号)

发布日期:2016-04-19    浏览次数:3

  哈尔滨市政府、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国资委、质监局、法制办:

  按照《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省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油气办函〔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专项督查第4组将于4月18日来我省开展专项督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按照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长胡亚枫同志批示要求,请哈尔滨市政府和相关省直部门做好如下迎检准备工作:

  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一)汇报材料:全市油气输送管道及安全隐患基本情况;整治攻坚战开展情况;《通知》中明确的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中煤龙化公司达连河至哈尔滨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二)汇报会议:组织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按日程安排参加汇报会,市政府领导汇报,相关部门及企业做好发言准备。

  (三)文件资料:提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涉及的图片、文字、影像资料和重大安全隐患验收档案材料。

  (四)现场检查:确定中煤龙化公司达连河至哈尔滨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检查路线和检查地点,做好现场及文件资料两方面迎检准备和车辆保障工作。

  (哈尔滨市参加迎检人员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发改、住建、安监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上述人员同时参加省政府汇报及督查意见反馈会)

  二、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国资委、质监局、法制办

  按日程安排派员参加省政府汇报及督查意见反馈会,做好发言准备(参加人员为分管负责人或业务处室负责人,请于4月15日前反馈参会人员名单)。

  汇报及反馈会议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省安全监管局二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

  联系人:周存友;

  联系电话:0451—87016199(带传真),18104605880;

  邮箱:zcy0718@126.com。

  附件:《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省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油气办函〔2016〕6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