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25届越南国际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26    浏览次数:2

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由越南工商部、越南贸易促进局等部门主办的“第25届越南国际贸易博览会”将于2015年4月15-18日在越南会展中心VEFAC(河内)举办,该展会始办于1990年,每年一届,是越南最重要的贸易促进活动。博览会为越南国内外企业及各贸易促进组织开展经贸合作等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机会,同时也为企业推荐新产品、新技术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云南省贸促会已连续24年组织我省企业参加该展会,取得了良好的参展效果。2014年的第24届越南国际贸易博览会展出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展览净面积,参展企业760家企业,共有1300多个国际标准展位。参展国家有:中国、韩国、法国、英国、捷克、瑞士、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香港、澳门等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专业观众约45000人,公众参观者约60000人,成交金额5亿美金。我省共有18家企业和单位共39人参展,设22个标准展位,接待专业买家2000余人,发放产品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成交达28万元人民币,意向性成交186.5万美元。

  今年,省贸促会将继续组织云南企业参加该展览,同时组织云南会展机构和企业赴越南、老挝宣传推介我省重点展会,进行招商招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2015年4月15日-18日

  二、展览地点:越南会展中心(河内市讲武街148号)

  三、展出范围:机械及技术设备;家居、建筑材料及室内外装饰产品;手工美艺品、装饰、家具;电、电子、远通;纺织品、服装、皮鞋;农产、加工食品;交通工具;药品、化妆品等。

  四、活动内容:

  1、参加博览会,展示商品;

  2、拜会南博会、昆交会海外协办方和招组展代理,进行招商招展;

  3、宣传营销云南重点展会项目。

  五、出访路线:昆明-河内-万象-昆明,在外8天。

  六、参展费用:

  (一)展览费用

  1、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8000元/标准展位(9平方米),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其中70%由我会申请中小企业资金,给予参展企业优惠支持;30%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即2400元),不符合中小企业支持资格的不享受此优惠。州(市)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可直接向当地商务部门申请。

  2、展品运输费:展品运费、装卸费和关税由参展企业自理。展品由指定运输公司统一办理。

  3、综合布展费:参展企业背景板、楣板、企业名录刊登和公共布展费由我会在申请资金中列支,给予参展企业支持。

  (二)人员费用:另行通知。

  (三)付款方式:

  开户名称:云南省对外广告展览公司

  开户行:昆明市工行银通支行

  账号:2502010509022504536

  七、参展要求:

  1、各州(市)商务局根据各自对应的产品重点,积极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参展;

  2、各企业认真分析研究越南市场,结合企业优势产品,精心组织展样品,并重视包装;

  3、认真准备宣传资料,及时提供企业简介和图片,以备做背景板之用。

  八、报名截止日期:

  请各地州(市)商务局、企业认真做好组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落实跟踪工作,并于2015年3月6日前将《参展申请表》传真至云南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电话:赵明商  0871-63210024

  传       真:0871-63148600

  云南省商务厅

  2014年2月25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