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举办2013年少数民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3-11-05    浏览次数: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工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少数民族企业家综合素质,培育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企业家,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3)11号)要求,我委决定举办自治区少数民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9日至12月15日,培训时间35天。集中授课25天,其中理论授课、学术论坛19天,考察企业5天,扩展训练1天。(11月9日报道)

  培训地点:新疆财经大学

  二、培训内容、方式

  1.培训内容

  人才能力建设、经济形势分析、企业战略、项目管理、战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企业文化塑造等现代管理知识,提升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提高经营管理和实施能力。

  2.培训方式

  采取案例讲解、参观考察、学术沙龙等方式,每期至少组织两次赴新疆知名企业考察学习,组织一次专题论坛,邀请新疆优秀企业家参加,与学员进行交流。

  三、培训人员

  少数民族企业高层管理者,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等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四、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备同等学历,从事企业综合管理工作2年以上或企业科研生产团队带头人;

  2.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经济效益连续三年保持稳定增长。

  五、组织方式

  此项培训活动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办,委托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承办。

  六、培训费用

  本次高级研修班免收培训费(包括教材费、授课费、场地费、食宿费、考察费),培训费由自治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往返交通费、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七、其他事宜

  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推荐学员,并于2013年11月6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我委企业处,最终参训学员名单由自治区经信委审核后确定。

  除南疆三地州外的地(州、市)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不超过3名;喀什、和田、克州三地州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不超过5名。

  联 系 人:王涛 贾娜尔

  联系电话:0991- 4523436 (兼传真) 13999190990

  电子邮箱:81880914@qq.com

  附件:报名回执附件.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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