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组织自治区少数民族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浙江省有关企业挂职培训

发布日期:2013-11-05    浏览次数: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少数民族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培育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企业家,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3)11号)要求,决定组织我区少数民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浙江优秀企业挂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共计45天。其中:理论学习交流与考察15天、企业挂职30天。

  二、培训内容

  理论授课(国家宏观调控及产业政策、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技能),外出考察调研,企业挂职(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人员

  少数民族企业高层管理者

  四、组织方式

  此项培训活动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办,浙江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承办。

  五、培训费用

  本次挂职培训免收培训费(包括挂职、教材费、授课费、场地费、食宿费),培训费由自治区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往返交通费、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六、其他事宜

  各地州市(不含南疆三地州)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不超过2名;喀什、和田、克州三地州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不超过4名。

  请各单位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邮箱。

  联 系 人:贾娜尔  王涛

  联系电话:0991- 4523430  4523436(兼传真)

  13999190990

  电子邮箱:81880914@qq.com

  附件:1.挂职培训的具体安排附件一.doc

       2.2013年新疆少数民族企业管理人员赴浙挂职培训报名表附件二.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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