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6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我省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开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对全省全民健身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议定相关重大决策,督促政策落实,解决有关问题,统筹协调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和省直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保障全省全民健身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东生 副省长
召集人:邢爱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涛 省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李 红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郭文斌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张彦玉 省发改委副巡视员
牧 童 省教育厅副厅长
郝敬江 省民委副主任
魏 峰 省民政厅副厅长
顾晚光 省财政厅巡视员
冯启慧 省人社厅副厅长
孙 恒 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杨春青 省住建厅副厅长
邢志广 省农委副主任
马 军 省文化厅副厅长
邵玉滨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朱德宝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李 峰 省体育局副局长
李忠民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福星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李 兵 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刘维宽 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李淑梅 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王淑霞 省总工会副主席
王淑滨 团省委副书记
白锦婵 省妇联副主席
盖景福 省残联副理事长
包临轩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东北网总编辑
刘 宁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省体育局副局长李峰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总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组织拟定促进全民健身的工作目标;明确有关部门在加快开展全民健身中的职责;对开展全民健身相关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负责全民健身的日常工作;其他与全民健身有关的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全省全民健身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