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七批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6    浏览次数:1

各市(州)、仁怀市、威宁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贵安新区农水局,有关企业:

  为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根据《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市(州)审核推荐、省农委审查和委办公会审议通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贵州农业信息网》公示等程序,认定贵州省兴仁县林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56家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第七批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附后)。

  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是抓市场、抓销售、抓品牌的基础,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我省龙头企业队伍的骨干,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与农民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让利于农民,带动农民增收;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科技创新,强化品牌建设;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高农业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有进有出,不断提高龙头企业队伍素质,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持续增收。

  附件:第七批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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