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农局(机)发〔2013〕41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局(中心):
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是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按照全区农机化发展规划,为了全面提升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高全区农机化作业水平,优化整合农机资源。年初,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制定了《2013年全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实施方案》,在12个市、县(区)建设12个农机作业服务服务公司。为了及时兑付机具库棚建设资金。我局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公司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
(一)机库、机棚建设完成情况;
(二)作业机具及维修设备购置情况;
(三)开展机械化作业情况;
(四)农机作业公司制度建设情况;
(五)农机作业公司运行机制。
二、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测量,翻阅资料、财务账及机具台账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验收时间
验收初步定于11月上旬,每个县的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一)各相关市县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资料、机具、设施、制度等齐全完备,库棚面积达标;凡未完成机具库棚建设任务的不予验收,所购机具不享受地方资金累加补贴。
(二)验收资料要装订成册,包括:营业执照、验收总结、各项制度、运行机制、机具档案、库棚建设档案、作业合同、照片等相关资料。
宁夏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局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