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6    浏览次数:1

各处室,执法总队,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未经批准近期原则上暂不自行安排工作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

  二、干部职工有捐赠意愿的,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由局协调民政部门运往灾区。

  三、各单位干部职工在现阶段尽量不要自行前往灾区,以支持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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