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办科〔2013〕92号
关于开展2013年农村劳动力和农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加快推进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厅决定开展2013年农村劳动力和农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2013年农村劳动力和农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具体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调查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和农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调查工作。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积极会商畜牧、水产、农机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好情况调查。
2.深入实际开展调查。各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乡(镇)和行政村,深入农户调查摸底,切实摸清需统计的人群及其数量,重点摸清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人员等人群的情况。
3.按时报送调查材料。各地州农业主管部门要对各县(市)调查情况进行汇总,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汇总表及各县市调查表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厅,材料寄送至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同时发送电子件。
联系人:
自治区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邱建民 阿不都热合曼
联系电话:0991-2889066
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王金凤
联系电话:0991-2853103
电子邮箱:769557399@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57号农业厅自治区农业广播 电视学校
附件:1. 新疆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统计表
2. 新疆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汇总表
3. 新疆农牧业种养大户及各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