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27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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