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振兴辽宁地方戏曲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16-04-07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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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省《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辽宁是个艺术品种多样,舞台艺术成就卓著的文化大省,其中话剧、芭蕾、歌剧、京剧、杂技等大剧种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相比而言,辽宁独有的地方戏曲剧种建设却十分薄弱,远远落后于全国多数省份。目前,除起源于河北,在我省影响广泛的评剧之外,辽宁有一定地方特色和发展历史的剧种有辽剧(辽南戏)、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和铁岭秧歌剧。这5个剧种生存现状都不乐观,发展之路崎岖坎坷。这种整体文化结构上的缺陷与辽宁文化大省的地位不相匹配。为振兴辽宁地方戏曲艺术,省文化厅开展了以评剧、辽剧为主,涵盖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铁岭秧歌戏等全省主要地方戏曲剧种的实地调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完成《辽宁地方戏曲调研报告》《辽剧发展现状调研报告》《辽宁评剧现状与发展调研报告》《阜新蒙古剧、海城喇叭戏、铁岭秧歌剧调研报告》等4篇调研报告。2015年6月13日至19日,在沈阳举办“菊苑流芳-首届辽吉黑蒙四省区地方戏曲优秀剧目展演”。通过举办展演,发现和推出创作和表演人才,宣传扩大辽宁地方戏曲剧种的影响。本届展演共有评剧、辽剧、吉剧、龙江剧、蒙古剧、喇叭戏和铁岭秧歌剧等7个剧种10台剧目参演,演出20场,观众达1.5万余人。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辽沈晚报等主要媒体给予跟踪报道,收到广泛的社会影响。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文件)。明确了在“十三五”期间,要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省领导的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关于振兴辽宁地方戏曲的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我省《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振兴目标。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立行当齐全、人才荟萃、剧目充足、市场活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戏曲院团,创作更多具有地域特色的优秀剧目,培养更多德艺双馨的戏曲人才,让辽宁地方戏曲艺术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

  (二)提出了九项任务。

  一是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到2016年底,全面掌握地方戏曲剧种的数量、发展历史、艺术特点、分布和流传地区、演出团体、人才状况、演出剧目、生存现状等情况,为振兴辽宁地方戏曲提供重要参考。  

  二是加强地方戏曲院团建设。对辽宁地方戏曲院团进行科学布局,在全面扶持的基础上,重点扶持辽剧(辽南戏),将辽剧逐步打造成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浓郁地方特色的剧种。“十三五”期间,形成各具特色、布局合理的辽宁地方戏曲院团群体。  

  三是抓好地方戏曲剧本创作。建立辽宁地方戏曲剧本资源库,储备一批优秀地方戏曲剧本,对优秀剧本给予奖励。“十三五”期间,力争推出10部优秀戏曲剧本。  

  四是抓好地方戏曲剧目生产。坚持原创、复排、移植三者并重原则。成立辽宁地方戏曲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各院团进行重点剧目创作,全面提升院团创作水平。“十三五”期间,力争创作10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地方戏曲精品剧目。

  五是搭建地方戏曲展示平台。利用三年一届的辽宁省艺术节,侧重选拔辽剧、评剧等剧目参演;选派优秀地方戏曲剧目赴省外演出、参加全国重大艺术活动,逐步提升辽宁地方戏曲在全国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六是加强地方戏曲理论研究。鼓励省内各相关艺术院校等单位成立专门研究机构,开展地方戏曲发展历史、表演特色、剧本创作等研究;重点研究辽剧(辽南戏)。

  七是支持地方戏曲传承保护。做好地方戏曲剧种史料的挖掘、保护、研究、利用。加强保护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地方戏曲剧种;力争尽快将辽剧(辽南戏)列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八是推进政府购买地方戏曲演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各级政府购买演出时,鼓励优先购买地方戏曲剧目;组织地方戏曲优秀剧目“送戏到基层”,演出场次不低于全年演出场次的10%,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给予场次补贴。

  九是加大地方戏曲普及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地方戏曲进课堂,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辽宁地方戏曲选修课程;建设地方戏曲多媒体资源库,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频道,扩大对社区、乡镇农村覆盖范围。  

  三、我省《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将振兴辽宁地方戏曲纳入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十三五”辽宁地方戏曲创作计划、戏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和地方戏曲优秀创作人员、优秀剧本资助及奖励办法。  

  (二)资金保障。统筹安排资金对全省地方戏曲重点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史料抢救与保存、艺术理论研究及传承、优秀剧目展演、公益演出和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等给予扶持。各市、县要统筹安排资金,对地方戏曲院团给予经费扶持。  

  (三)人才保障。定期举办全省戏曲院团主要演员高级研修班,邀请省内外著名艺术家、戏剧理论家授课,全面提高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培养新一代领军人物;各级政府应为地方戏曲院团引进戏曲人才提供便利条件,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十三五”期间,在全省建立5个戏曲人才培养基地。对长期扎根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地方戏曲人才,在职称评聘、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振兴辽宁地方戏曲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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