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3〕9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3〕9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