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案例素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0    浏览次数:2

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传承老字号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老字号的优秀商业文化和诚实守信的精神实质,引导和促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省商务厅将收集和汇总我省《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并精选部分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组织编发,现面向各地征集案例素材,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征集《案例》的重要意义

  中华老字号之所以能够历经时代变迁和大浪淘沙而持续传承发展,受到广大人民群众青睐,得益于其蕴含着深厚的民族文化精髓、世代传承的独特技艺、生生不息的勤奋精神、审时度势的经营视角以及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意识。这不仅是中华老字号企业自身持续经营之基、发展活力之源,而且对于引导和扩大商贸流通企业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诚信商业、和谐商业、文明商业,具有重要的学习借鉴意义。此次收集汇总《案例》,并将各地挖掘的典型案例精选部分上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结集发布,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宣传中华老字号蕴含的优秀文化,推动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地认知中华老字号、了解中华老字号,形成全社会学习和弘扬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的浓厚氛围,是商务系统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案例》的主要内容

  《案例》拟分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收集整理中华老字号的优秀案例;第二部分将收集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并配企业简介;第三部分重点收集我省认定的地方老字号并配企业基本信息。

  三、案例素材征集要求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和汇总辖区内老字号的相关材料。案例素材应根据《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选题纲要》(附件 1 )的要求组织编写,编写格式应满足《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征集单》(附件 2 )的要求;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应符合《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报送内容》(附件 3 )的规定;我省认定的老字号(贵州老字号)企业名录应符合《地方老字号企业名录报送内容》(附件 4 )的规定。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案例素材的收集工作,并请于 2015 年 3 月 15 日前将负责人名单报我处。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案例素材征集要求,深入挖掘企业案例,充分反映企业特点,翔实提供相关素材。

  (三)《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和《地方老字号企业名录》相关材料请于 2015 年 4 月 1 0 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报送我处。案例素材请加盖企业和商务主管部门公章,于 2015 年 5 月 2 0 日前以书面原件和电子版方式报送。

  未尽事宜请与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朱永杰

  联系电话: 0851-88592804

  案例素材报送邮箱: 523606565qq.com

  附件:1.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选题纲要

  2.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征集单

  3.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报送内容

  4.地方老字号企业名录报送内容

  2015年3月9日

 

关于征集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案例素材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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