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宁夏 » 环保厅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4    浏览次数:1

  五市财政局、环保局,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在广泛征集环保科技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和“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重点,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以及环保科技要为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及环保产业做好支撑服务的原则,提出2012年度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申报范围和2012年度环保科技工作重点。请各市县和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申报范围及重点研究内容

  (一)申报范围

  申请项目应属以应用推广为目标的研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知的重点研究内容、研究成果。超出重点领域内容范围要求的申请材料一般不予受理;符合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研究成果能为环境管理提供直接的科技支撑。同时,避免与当前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地方科技计划重复。

  (二)重点研究内容

  1.大气污染防治

  针对燃煤电力行业,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与管理方案研究,提出减排技术方法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移动源氮氧化物总量控制与监管体系研究;研究城市上下风向PM2.5及相关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和物化特征的时空分布;城市颗粒物实时源解析技术方案;针对重污染过程的城市颗粒物控制措施与建议;城市颗粒物源解析基础数据规范;针对城市不同季节、不同功能区、不同类型污染过程定量确定PM2.5一次、二次来源、主要化学成分来源及不同尺度污染来源;银川市城市细颗粒物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管理技术研究;PM2.5高浓度污染成因,区域主要排放源对PM2.5贡献的定量解析,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综合管理方案。城市污水处理厂典型气态污染物分析方法与监测技术规范和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方案。

  2.水体污染防治

  开展地下水污染物监控预警与事故应急技术和方法研究,宁夏引黄灌区农田退水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与综合管理示范推广模式研究;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对策及政策建议研究。

  3.农村环境保护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技术后评估及长效保障机制研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后评估程序与方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分类、分区治理技术后评估程序与方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监管技术规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效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

  4.固体废物

  宁夏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处置方式研究,宁夏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宁夏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系统应用研究,工业炉窑共处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控制技术研究。利用固体废物生产建材过程中的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与环境风险控制技术研究,化学工业废水处理污泥污染特征与污染风险控制研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全过程监控方法;封场填埋场环境管理政策建议。

  5.生态保护与建设

  开展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对策与建议研究;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和对策建议;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指南;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监管技术研究,重要生态功能区退化生态恢复模式与技术示范。

  6.环境监管

  开展污染源智能监管应用技术研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智能审核与分析技术、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智能监督技术、环境监察执法行为监督技术、污染源现场物联网技术、环境监管信息发布技术、物联网技术环保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技术研究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议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自治区级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鼓励优势单位进行产学研用组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同期只能主持一个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并且过去三年没有科研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二)为保证项目的入选,项目申请者应认真研究2012年度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重点研究领域,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并认真填写《宁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要按规定的格式打印,一式四份,通过所在单位报送,个人直接申报不予受理。

  (三)请项目依托单位按照申报重点,指导和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特别是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并将申报项目汇总后(附电子版),统一报送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书(格式可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http://www.nxep.gov.cn下载)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2日前报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bzc123@126.com。

  联 系 人: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   杨发奎

  联系电话:0951-5160971(传真)

  联 系 人: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柳静

  联系电话:0951-5069423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科研项目(课题)申请书

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

2013年11月12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