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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四川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成都师范学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次数:2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教育学院转制为成都师范学院的函》(川府发电[2011]3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四川教育学院改建为成都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4389;同时,撤销四川教育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都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该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师资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

  五、为支持学校发展,省政府承诺2012-2014年投入资金6000万元(专项资金4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须落实到位。

  六、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心理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美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

  七、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该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四川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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