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农牧(畜牧)局:
为进一步加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行为,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提高我区畜牧良种化水平,近期计划对2010年以来国家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和内容
(一)检查依据
2010~2013年国家奶牛、肉牛、生猪、羊良种补贴项目宁夏区实施方案。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1.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
(1)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分配和完成情况。
(2)良种补贴项目冻精财务管理制度,冻精入、出库交接凭据,专用台账建立情况。
(3)冻精采购合同签署与履行,到位良补冻精数量,冻精发放记录及各冷配点使用登记情况(原始凭证),配种员的年检考核与管理等。
(4)建档立卡及基础数据计算机录入情况。
(5)各冷配改良点对良补项目宣传及冷配改良情况。包括冷配点标识、人工授精员持证上岗、配种操作设备设施配套情况,良种补贴公牛名录、奶牛良种补贴亲缘系数表、血缘关系图、公开信的宣传、配种服务登记册原始记录、配种服务收费标准与凭据、养殖户签名及冻精细管保存等内容。
(6)冷配改良产犊情况记录、犊牛出生登记。
2.羊良种补贴项目
(1)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与完成情况;
(2)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兑付凭据);
(3)用种单位(农户)种公羊投放花名册、种公羊使用合同;
(4)种公羊建档立卡及计算机录入情况;
(5)种公羊后续管理工作。
3.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1)项目实施档案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总结、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网点建设、精液检测记录、供精单位招标等档案。
(2)项目资金结算情况。财政报账制实施情况、项目供精单位招标程序、精液采购合同等。
(3)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种猪常温精液生产、销售数量,供精站种公猪存栏数量、采精公猪数量,配种能繁母猪数量,农户受益情况等。
(4)供精站精液检测、生产发放记录,人工授精员配种记录、收费标准、收费三联单。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检查和自查相结合的方式。所有项目县要认真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于11月27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农牧厅畜牧局、畜牧工作站。我局计划11月底组织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县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采取以下方式。
1、现场检查,查验原始记录。包括:奶肉牛冻精采购、供应和销售记录,种公牛站和冻精使用单位经济往来账;种猪精液生产和销售记录、配种记录、人工授精台账等;种羊场种公羊鉴定记录、采购合同、销售发票及使用情况等;
2、听取县畜牧部门汇报,并召开由项目管理人员、供精站点管理和技术人员、养殖场(户)参加的座谈会。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要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要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及时整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牧厅畜牧局 席永平
电话:0951-5169833 E-mail: nxxmj@126.com
自治区畜牧工作站 杜 杰
电话:0951-5169618 E-mail: nxxm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