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3]6号)精神,经农牧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了25个先进集体和32名先进个人上报农业部。经农业部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6个先进集体和19名先进个人。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现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6个)
1、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农牧局。主要业绩: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马铃薯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实现了农业产量、效益和发展质量的历史性突破,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农业(马铃薯)标准化示范县”、“ 中国西芹无公害科技创新示范县”、“中国果菜标准化建设十强县”、“全区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全区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
2、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主要业绩:承担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试验鉴定、仲裁检验等工作。自1977年建站以来,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机推广和试验鉴定法规政策,积极履行单位职能,先后获得农业部和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2项,其中:农业部丰收计划二等奖2项,多次获得农业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农牧厅表彰奖励。
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垦事业管理局农业处。主要业绩:作为业务职能处室,涉及农作物、林业、畜牧、水产、农机、防汛抗旱等领域,负责农业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示范、推广,承担着农垦系统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情、农业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处置;农业机械新机型新技术推广、管理;林业生态建设、造林绿化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农村能源管理、推广与服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农垦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垦区“432111”六大产业倍增工程,坚持贯彻“一优三高”理念,结合生产实际、把握关键环节,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4、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乡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业绩: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业强县”战略目标,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优化服务、创新发展为重点,以招商引资为拉动,突出抓好农产品深加工、安全生产监管、农民工培训等工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壮大乡镇企业,积极推进农村二三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为县域经济稳步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全县乡镇企业完成总产值41亿元,同比增长17.4%;完成营业收入40.2亿元,同比增长32.5%;实现利润2亿元,同比增长17.6%;上缴税金1.38亿元,同比增长9.5长%;提供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69元,同比增长21.7%,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793元的47.3%。
5、自治区农牧厅计划财务处。主要业绩:坚持围绕“履职责、抓重点、促发展”的主题,依据“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等工作职责,与时俱进,改进作风,开拓创新,提高效能,为促进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我厅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贡献。连续四年被评定为全厅效能考核优秀等次。2012年取得了全厅效能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组织编制重大农业建设规划和重点项目可研报告,组织建立了项目申报储备库,为宁夏经济发展储备项目。积极协调争取强农惠农政策和项目资金,仅2012年,共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强农惠农富农项目134个,资金25.06亿元,较上年增加15.5%。同时,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在年初下达部门预算资金6.1亿元的基础上,追加预算11765万元,使预算总额达到7.28亿元,比2011年增加1.52亿元,增26.4%。
6、自治区农牧厅农业国际项目合作管理中心。主要业绩: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围绕农业大局,由过去单纯的利用外资项目转变为外资利用、国际合作交流、对外农产品贸易促进多轮并进的农业外事外经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实施的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已成为我区中部干旱带旱作节水农业的标杆。以项目实施为契机,积极做好国外先进技术、智力、资金、品种的引进,扩大深层次、多领域的合作。2012年被农牧厅评为效能考核一等奖;成功举办了三届中阿论坛农业经贸洽谈会,并连续三年荣获自治区“重大活动组织奖”; 2010年-2012年连续三年成功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薯业博览会,三年均被农业部评为“最佳组织奖”。
二、先进个人(19名)
1、马建民,男,1979年4月出生,回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农牧局。主要业绩:负责利通区乡镇企业的服务、乡镇企业统计、乡镇企业产品的质量认证、优质产品推介、乡镇企业的品牌培育,乡镇企业的人才培养、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及各类项目申报以及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工作。跑遍了利通区辖区的所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多次负责组织召开了企业家座谈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先后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2家。组织企业参加全国范围各类农产品展销洽谈会,极大的提高了利通区农产品加工业的知名度和品牌效益。参与编写了《利通区休闲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培育500万元以上规模休闲旅游企业12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家,自治区级示范点3家。
2、王 瑞,女,1980年11月出生,汉族,群众,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自治区农牧厅农业国际项目合作管理中心。主要业绩:参加工作以来吃苦耐劳、尽职尽责、敬业奉献、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参与实施了联合国粮食计划署(WFP)援助宁夏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国际农发基金(IFAD)贷款宁夏中部干旱带环境改良与扶贫项目和澳发署宁夏苜蓿草调制和加工配套项目。积极申报了国家外专局、国家商务部、欧盟、中国进出口银行、亚洲区域、农业部国际合作专项等项目。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认可,先后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
3、王学政,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种子管理站。主要业绩:在全区率先制定了《平罗县加快推进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意见》,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县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资金用于种业发展。全县农作物制种基地每年增幅达1万余亩,2013年制种面积达到12.5万亩,占全区制种面积的20%,位列全区首位。多次组织种子企业参加国内大型种业博览会,提出了“打造中国蔬菜制种第一县”、“构建中国黄金制种产业区”的总体构想。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种子订单繁育收购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一起大的种子安全事故,确保了平罗县种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先后获得农业部全国乡镇企业科技教育质量先进个人、农牧厅种子管理先进工作者、石嘴山市农业综合执法先进个人、农牧厅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园区先进工作者。
4、王思成,男,1978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现就职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要业绩:积极探索农业技术推广新途径,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科技项目进行技术培训和试验研究,通过田间调查,试验示范,分析对比,确定适合种植推广的作物新品种、新方法和新措施。注重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和研究,先后参加实施了多项国家“十一五”攻关课题,多次受到部门或单位表彰。
5、冯兴明,男,1971年4月,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业绩: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申报、监督执法等76项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制定《灵武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实施方案》,采取“一四一审核”方式,创新防疫条件审查,着力强化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督。创新“捆绑式”监管模式,全力推动规模养殖场规范化管理。对各规模养殖场进行“捆绑式”监管,把养殖场规范化管理与《动物防疫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的审核发放、申报项目、产业政策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监管模式,对养殖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先后荣获省部级先进个人2次、地厅级先进个人3次。
6、史宁花,女,1962年5月出生,无党派,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主要业绩:参加工作30年来一直从事兽药、饲料、兽药残留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技术与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修订兽药地方标准22个,推广新兽药13个品种。撰写学术论文32篇,国家级刊物发表25篇。组织两次全面修订完善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等质量体系文件。组织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能力验证试验85余项,成绩优良。主持完成2008年、2012年宁夏兽药饲料监察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复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并完成农业部和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日常监测任务18523批。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持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多项规范性文件,指导兽药经营企业硬件改造和软件编制,组织兽药GSP现场检查近200家,已有392家企业通过兽药GSP认证,使宁夏成为全国率先完成兽药GSP认证的省区之一。先后5次被自治区农牧厅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年度工作考核中9次被评为优秀等次,1次被评为全国兽药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7、刘瑾冰,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业绩:致力于青铜峡市水产养殖产量与产值的探索,从最初的池塘单产不足50公斤,产值不到400元,到目前的标准化池塘平均单产750公斤,产值达到1万元的发展历程。由改革初期的吃鱼难,发展到目前市场供应充裕,品种多样,政府满意,人民放心,水产品质量无论是农业部随机抽样,还是区水产站抽样,都达到100%合格。从辽宁盘山引进稻田养蟹项目在青铜峡市大坝镇进行试验,平均亩产19.8公斤,水稻单产524公斤,实现水稻不减产,增加河蟹20公斤的设计目标,亩均增效2800元。积极参与并承担的渔业增产增效项目,先后荣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一次,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一次,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区渔业生产先进工作者,
8、闫向军,男,1970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自治区农牧厅人事与老干部处。主要业绩:任职以来,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始终坚持以人事工作事关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以敬畏之心履行公道正派职责,切实让每个职工放心,让组织和领导满意的理念,使各项组织人事政策在厅系统得到了很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生任何因不了解政策而出现职工上访等影响稳定的情况。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多项人事干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在公务员登记工作中,严格按填报要求完成登记任务,认真核实每位同志的档案资料,力求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准确无误地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在信访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认真做好群众的上访工作,对个别上访户,做到“不怕缠”、“不怕磨”,始终以一副笑容、一颗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秉公办理。在工资管理工作中,认真严格执行政策,对他人负责,对历史负责,不怕麻烦、不怕反复,细致耐心的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工资统计报表工作,多次受到自治区和农业部的表彰奖励。积极做好厅机关和厅属单位的人事管理以及劳动工资、考核、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以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绩效工资改革等工作,在工作中基本实现无差错。在老干部工作中,加强两项建设,保障两项待遇落实,组织各项健身活动,做好生病住院探望和临终关怀。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纪律的各项规定,从不泄露人事秘密,人事工作做到了“风清气正”。
9、严立宁,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农牧局乡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业绩:抓农产品加工科技支撑服务,利用“中宁政府公众网”、“中宁枸杞网”发布特色农产品信息,扩大全县农产品信息辐射范围。全县拥有全国农产品知名品牌2个,全区农产品知名品牌12个。在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上,引入IS0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全县有65家企业进行了质量体系认证。积极引、招资金参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计划实施项目11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亿元。连续多年被自治区农牧厅评为先进个人,
10、张树海,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业绩:每年下乡时间达200天以上,足迹遍及161个行政村,被称为原州区农情活地图。引进蔬菜新品种10余个,新技术10余项。大力推广玉米种植新技术,带领团队探索出“科研 推广 基地 农户”的“四位一体”模式与框架,积极参与引进企业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实现了从种薯培育贮藏的“小循环”向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循环”转变。在从事“三农”工作27年来,合著著作1部,编著科普书籍3部,发表论文20余篇。多次受到农牧厅、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表彰奖励。
11、迟海峰,男,1970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农垦农林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业绩:长期深入垦区农业生产第一线,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参加、主持了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242.8万亩,完成各类田间试验168个。参与撰写了《宁夏农垦耕地土壤养分现状及变化趋势》、《宁夏农垦农户施肥现状》等报告,主持编写了《宁夏农垦贺兰山农牧场项目县耕地地力评价报告》、《宁夏农垦灵武农场项目县耕地地力评价报告》、《宁夏农垦前进农场项目县耕地地力评价报告》、《宁夏农垦玉泉营农场项目县耕地地力评价报告》,为垦区科学合理施肥提供了依据和指导意见。多次受到农业部全国农技推广中心、自治区农牧厅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垦事业管理局的表彰。
12、单思诚,回族,1960年12月出生,群众,中专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业绩:从事于山区中小型农机具的研制与开发利用工作30年,研制推广使用了“薄膜玉米点播器”,申报了国家专利,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5万元以上。研制的2BMP_2型马铃薯平作播种机和薯种芽块输送装置,获得两项国家专利,已被广泛推广到甘肃、陕西、内蒙古等一些山区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发挥着其独有的作用。研制的马铃薯中耕培土除草施肥机,填补了西吉乃至宁南山区马铃薯中耕环节的空白,为山区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研制的手扶拖拉机配套马铃薯播种施肥机,每年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万元以上。发表论文20余篇、《农机科技运用与管理》专著一部,被推荐参加了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高新技术“双化”大会。
13、周 进,回族,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业绩:先后在农牧局生产股、农广校、农药管理科、执法大队等多个岗位工作,在实践中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成为了农业执法工作中的行家里手。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事事以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为人正派,严于律己,不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以一身正气,树立了一名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连续4年被利通区委、政府评为“利通区先进工作者”;先后被自治区农牧厅评为“自治区农业执法先进个人”、“种子管理先进个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个人”。
14、耿 燕,女,1981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就职自治区农牧厅计划财务处。主要业绩:工作有激情,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为人正直,廉洁奉公,富有团结协作精神。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把好资金拨付关。认真做好各类报表的编制工作,组织完成农牧厅系统部门决算、基建决算及财政供养人员统计、政府性债务等报表的编制。多次获得自治区财政厅全区部门决算、基建决算一、二等奖。
15、贾春燕,女,1971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业绩:围绕良种培育、病害防治、健康养殖、资源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和技术环节,深入开展科技攻关与技术交流,完成了《宁夏水生动物疾病防治站建设项目》、《宁夏灵武市黄河鲶鱼良种场建设项目》的科研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并被农业部立项在灵武市实施;先后引进乌克兰鳞鲤、河蟹等品质优、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名优养殖品种10余个,为灵武市渔业发展探索出了新方向;确立了灵武市水产精养模式,累计推广鲤、草、鲢、鲫单养套养 10 万亩。积极推进稻蟹生态种养模式,2007年在全区率先开展稻蟹生态种养试验示范,5年累计推广面积达到5.6万亩。先后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项,获得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全区渔业工作先进个人,银川市科技承包工作先进个人,银川市劳动模范、灵武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16、虞景龙,男,1960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自治区农牧厅科技教育处。主要业绩:注重抓试验示范,抓典型样板,抓园区基地,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2年全区共创建示范基地122个。主持遴选发布推广了76个主导品种和64项主推技术,全年共培育科技示范户2万个,辐射带动周边农户35万人,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乡镇站条件建设两个全覆盖。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2012年共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近7.8万人。
17、谭 俊,男,1969年4月,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业绩:负责绵羊人工授精技术推广工作,截止目前绵羊良种基础母羊达到20万只,良种覆盖率达85%。创办了新农奶产业协会,引领了平罗县奶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创建“一区一带八个示范场、一个繁育体系”模式建设。先后参加了多项市级科研项目课题。宁夏秸秆养畜技术推广项目荣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推广建立饲草料加工综合利用技术体系,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经济效益提高25%以上,实现利润6258万元。
18、潘庆华,男,1960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主要业绩:长期从事土壤肥料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分析检测工作,主持制定了多项重大科技和推广项目的技术方案,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是宁夏土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学科的带头人之一。2005年首次通过了国家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农业部的机构审查认可,业务检测范围扩大到农产品类133个产品、460个参数、农业环境类80个参数、土壤肥料类18个产品、农药类12个产品170个参数。指导了多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通过了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作为宁夏唯一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化肥农药产品质检站,承担全区的农药、肥料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先后在全国各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了专著三部,主持制定了行业标准一项,地方标准多项。
19、魏 钊,男,1980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就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业绩:积极做好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工作,引进天启薯业公司、六盘山薯业公司、宁夏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10余家 “农字号”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减负政策,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和加强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堵住了加强农民负担的源头。狠抓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在全市率先实行村级财务信息化管理。狠抓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先后指导创建国家级示范社6家,市级以上示范社20家以上;培育的“石羊”合作社肉牛养殖模式在自治区推广。其所在单位连续3年被自治区农牧厅考核为先进单位,被原州区农牧局评为综合考核一等奖。2012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先进单位”。
以上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到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对以上评选单位和个人的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写信或打电话反映。如问题属实影响评选的,我们将取消评选人的参选资格。寄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宁夏农牧厅人事与老干部处,邮编750002。电话:0951-5169935,5169866.
自治区农牧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