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04-21    浏览次数:2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4月13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实施“教育立市”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5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区(市、县)为单位,按照黔府发〔2015〕5号文件要求,2015年,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息烽县、开阳县八个区(市、县)通过省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验收;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到90%。2016年,云岩区、修文县通过省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验收。率先在全省实现各区(市、县)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全市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

  (一)学前教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体系。到2016年,学前教育建筑面积、专项经费投入每年增加10%以上。加快公办幼儿园、小小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实现100%的乡(镇)和社区有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远”“入园贵”的问题。

  (二)义务教育。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着力引进和培育新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到2016年,全市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和1.8%以内,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所有区(市、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缓解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上好学难”问题。

  (三)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推进高中阶段优质教育集团建设,建成一批贵阳市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试点学校和国家级、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到2016年,职业教育规模增至7万人以上,普职比大体相当,清镇职教城基本建成。确保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在全省走前列,基本实现高中阶段“学好上”、“上好学”。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整合教育资源

  1.实施新一轮布局调整规划。根据“疏老城、建新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按照“六规合一”的要求,切实抓好教育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落实。坚持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集镇、县城集中,高中布局在城区、县城和城郊的原则,实施新一轮以区(市、县)为单位的中小学布局调整,逐步解决“城区学校装不下、乡镇学校吃不饱”的矛盾,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高中教育集中规模办学。

  2.实施新一轮标准化学校建设。提高办学条件标准,推动新一轮标准化学校改造,推进教育“9 3”、“4 2”、农村寄宿制标准化学校和全面改薄等教育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筑府发〔2014〕8号)规定,充分发挥市规划局的审核作用、市住建局的管理作用,严把规划审批关、建设进度关、验收移交关,确保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建学校(幼儿园)与住房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牵头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督办督查局)

  (二)着力扩大开放,促进均衡优质

  3.强力推进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内外品牌学校、教育管理平台及全国知名校长、教师来筑办学。力争在2015年举办1所国际化学校,引进12所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学校(幼儿园)来筑独立办学或合作办学的基础上,到2016年力争再引进一批优质学校(幼儿园)来筑合作办学。

  4.强力推进市域内教育合作。强化市域内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县域试验区、改革试点项目和学校集团化发展,鼓励现有优质学校(幼儿园)突破区域限制,发展教育联合体。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构建贵阳市教育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全市中小学教与学互动网络。到2016年,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初步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牵头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三)切实加大统筹,促进协调发展

  5.加快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根据《贵阳市学前教育发展攻坚实施方案(2014—2016)》,深入推进“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努力建成“城乡均衡、公益普惠、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规范幼儿园管理为基础,以示范园提质增量为引领,整体提升我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到2016年,建成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0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30所,达标改造农村和民办幼儿园100所。

  6.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重点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指标,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全市2015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2016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7.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着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以普通高中“五大工程”,即优质资源扩大工程、特色学校工程、国际化学校工程、课程建设工程、质量评估工程为抓手,到2016年,新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升类1—3所,建成一批“贵阳市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试点学校”。

  8.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调整职业教育空间布局,推进中职“百校大战”、“十校突破”计划。围绕大数据和呼叫中心产业发展,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建立以呼叫中心产业为重点的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机制,重点支持职业院校设置呼叫中心相关专业。推进与北京市优质职业学校合作办学,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中职——高职——本科衔接机制。到2016年,将全市中职学校调整到30所左右,创建2所以上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完成市女子职业学校省级、国家级示范中职校建设。建成市经贸学校清镇新校区;在市经贸学校、白云职校建设贵阳市呼叫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在产业园区建成10个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初步构建“一城、十心、多亮点”的贵阳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9.完善农村教育关爱体系。以“四在四爱·幸福校园”活动为载体,探索多样化的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社会联络机制及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深入推进山村幼儿园、农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6年,农村小学、初中住宿率分别达到30%和70%。

  10.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盲、聋、培智三类学校全面覆盖的特殊教育网络。探索将自闭症群体教育纳入特殊教育体系,建立市县两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机制,支持“欢乐船”和“爱心家园”2所自闭症民办培训机构发展。启动贵阳市盲聋哑学校迁建;花溪特殊教育学校投入使用。到2016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6000元以上,培训培养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全市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1%。

  (牵头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残联)

  (四)深化改革创新,构建多元格局

  11.扶持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积极扶持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探索以国资引导、民资参与的多元主体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制度。细化落实人事管理措施,鼓励和支持公办学校人员,特别是退休校长、教师到民办学校领办或任教、支教。

  12.规范民办学校办学。严格民办学校审批标准,规范民办学校审批程序,落实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指导民办学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民办学校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四个一批”(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托管一批、关闭一批)的原则,加大对无证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清理,确保到2016年全市基本清除无证民办学校。

  (牵头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督办督查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素质提升

  13.充实补足师资队伍。科学合理核定幼儿园、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完善补充农村中小学紧缺专业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的绿色通道。落实“国标、市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资格准入与管理,以补足配齐,优化结构为重点,及时补充缺编教师,推进师资均衡配置。

  14.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积极探索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等主体参与的多元化评价方式。以“三名工程”、教师素质三年提升工程、“双百工程”、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教坛新秀选拔工作、教师岗位大练兵为重点,着力提升校长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规划引领、教育治理水平,着力实施国培、省培、市培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教师培训项目,严格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15.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完善中小学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推行区域内师资双向流动。建立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在县域内扩大教师交流范围,落实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缩小师资差距。

  16.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科学合理地设置城乡学校职称(职务)结构比例。探索制定符合职业教育、农村中小学特别是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称(职务)评定标准。加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对乡镇以下在职农村教师,执行向基层倾斜的工资政策。进一步统筹并精简对学校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情况的督查,依法落实教师待遇。

  (牵头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践行知行教育,推动内涵发展

  17.塑造知行教育品牌。秉持城市精神,培育和践行“知行合一,德才至善”的教育价值追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和时代精神教育,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完善“知行教育”体系。

  18.改革教育评价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任务要求,构建完善管、评、办分离的教育管理机制。围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建立以课程为中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体系,并开展学校教育效能评价。

  19.促进学生素质提升。按照《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标准》,引导教师将教育观念从知识点讲授向提升学生素质转变。开齐开足国家课程,鼓励各学校开设校本课程,落实地方课程教学任务。着力实施“校校活力人人阳光”和贵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计划等系列活动,培养每个学生的体育艺术兴趣爱好和特长。

  20.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结合时代特点,推进具有地域特色和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教育。

  (牵头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市生态文明委、市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人大监督检查,各级政协视察调研,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普及十五年教育管理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把手”要履行职责,高度重视教育、善于抓好教育、支持办好教育,要建立和完善定期议教制度,形成以县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市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统筹谋划推进全市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市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多形式加大对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支持。

  (牵头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承担义务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将土地收益金的10%用于教育,继续压缩市级行政经费用于支持教育发展。实施县域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一票否决”考核制,确保各级财政性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征收,及时拨付、投足用好。针对国家和省的教育发展项目,做好教育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强化督导考核

  把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及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 ,从2015年起,实行“按月追踪、每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各项任务的县,对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施约谈并启动问责。建立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激励机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省的基本普及十五年验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督办督查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单位)

  (四)营造发展氛围

  进一步加大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宣传力度,统筹电视、广播、报刊、新兴媒体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普及十五年教育的重大意义,宣传普及十五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内容,核心理念,各项措施和办法,广泛宣传教育系统正面形象,凝聚正能量,传播好声音,营造全市支持教育改革、关心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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