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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9-09-27    浏览次数:3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全国技术创新大会的精神,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专利工作在技术创新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加强技术创新,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已经成为全党全国的共识。专利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和促进技术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专利制度不仅为技术的竞争和创新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而且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基本的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提高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竞争和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对促进技术创新具有积极的作用。面对经济全球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发展,加强专利工作,将有助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增强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实现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二、把专利工作纳入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

  各地专利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把专利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在研究开发立项时,要进行专利信息的研究、分析,提高研究开发起点,避免重复研究。对于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应根据其水平、市场前景和自身需要,选择专利申请的类型、时机、国家和地区,及时取得专利保护。在市场营销中,要重视对自身专利权的保护,积极开拓市场。在技术创新全过程中,要注重专利信息的利用,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动向,采取相应的战略和对策,谋求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政策和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建立健全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并且由一名主管领导分管专利工作。要把专利工作作为评价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制定和完善政府计划中的专利管理办法,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政府计划(包括政府投资)在我国技术创新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计划是指国家投资,由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的有关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要积极会同有关计划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政府计划中的专利管理办法。提高政府计划中创新成果取得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并作为项目鉴定、验收的重要依据,明确权利归属,合理规定、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之间的专利权益的分配关系。

  四、健全完善专利法律法规,加大专利保护力度

  要健全完善专利法律法规,加大专利保护力度,为技术创新的广泛、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采取切实措施,加快专利审批和专利无效宣告案件的审查。继续实行人民法院和专利行政管理机关“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模式,充实和加强各级专利行政和执法机关,加大专利保护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专利侵权和纠纷案件,维护专利权人在经济权益方面的合理要求。重点抓好生产制造、商品流通、技术贸易等领域的专利保护工作,严肃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加大专利处罚力度。

  五、规范专利许可贸易,促进技术商品化、产业化

  专利权转让和专利许可贸易,是技术商品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要制定完善有关法规、规章,规范专利许可贸易,促进技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和完善专利资产评估办法,对属于国家计划(投资)项目的专利技术要进行转让或许可的,要进行资产评估。加强专利供需数据库和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为专利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运用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形成多渠道、多方式的技术投融资机制。要积极争取地方在制定有关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中,将国家和地方关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领域中有关信贷、贴息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优先提供给具有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项目及其拥有这些项目的企业。

  六、广泛调动全民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全社会的技术创新活动

  在全民中蕴藏的发明创造积极性,是技术创新的不竭源泉。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合理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界限,提高职务发明的奖酬标准。对于专利权的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和主要实施者,应依法给予与其实际贡献相当的报酬或股权收益。进一步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的作用,维护发明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的技术创新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在把是否具有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作为评审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重要依据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细化工作。

  七、大力发展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从事专利代理、专利许可贸易中介、专利信息服务、专利资产评估等机构,属于非政府机构,主要为社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服务。要鼓励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关于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法规,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从业资格审批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地专利主管部门要规范其行业行为,加强管理。对于以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经认定后可按照非营利机构运作的管理。

  八、加强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和专利信息的利用

  专利信息的有效、充分利用,对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技术创新的水平和效率,具有积极的作用。要大力发展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充实专利信息数据库,拓展网络布局,发展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和服务队伍。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专利信息的利用,为研究开发、生产和市场营销提供技术、法律和市场信息,为实现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不断提高专利信息利用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在特定领域、行业的专利预测、分析和专利战略的运用工作。

  九、采取有效措施,为专利工作切实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各地专利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把国家和地方对技术创新的鼓励、扶持的政策措施向有利于专利工作发展的方向倾斜。对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认定,应当把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要争取国家和地方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对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的扶持政策中,把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作为重要条件和依据。

  十、大力加强专利宣传和人才培训,提高全社会专利保护水平

  要加大专利宣传和人才培训工作的投入,大力宣传普及专利知识,尤其要加强科技、经济、贸易领域的宣传普及工作。各地要把专利知识列入企事业单位领导培训学习的一项内容,努力提高全社会专利保护意识。专利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培养专利工作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建设一支适应二十一世纪国际专利保护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专利队伍,提高专利管理和保护的整体水平。

  十一、切实加强政府对专利工作的领导,推动技术创新

  各地方专利主管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专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专利事业的投入,推动专利工作的发展,使专利制度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充分的发挥,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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