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04-09-08    浏览次数:3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介绍说,我国决定从2004年9月到2005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具体实施。

  他强调,专项行动将确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所谓重点领域就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的保护;重点环节,就是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等等;重点地区就是那些制假售假相对集中的地区。

  张志刚副部长指出,专项行动将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重大侵权案件作为突破口,积极行动,严格执法,狠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分子。他强调,专项行动将把盗版光盘和商标侵权作为重中之重作为打击对象。特别是把繁华商业区、宾馆饭店、交通中心区作为重点,继续严厉查处非法光盘生产线,扫除盗版光盘的游商小贩,继续做好各级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督查工作,使督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对各类商品市场,严厉打击商标的侵权行为。张志刚副部长说,确定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此次专项整顿的重点地区,专门研究部署,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并严防反弹。

  张志刚副部长要求,为了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形成统一、高效、协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协作机制,开展区域的联合执法,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查处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防止地方保护。他说,目前,各地各部门已经进行了研究部署,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国家保知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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