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成函[2013]1号
各有关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甘政发[2013]7号)已经颁发。现将奖励证书领取及奖金发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获奖项目单位持公函到省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领取奖励证书。
二、奖金由获奖项目单位持收据、省科技厅科技经费拨款通知单,经省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审核签字后,到条件财务处办理拨款手续。省科学技术奖奖金额为:一等奖4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
按照《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获奖项目的奖金应如数发给获奖个人,各级单位不得截留,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奖金挪作他用。科技奖励的获奖奖金,不计入单位奖金总额,不征收奖金税和个人所得税。
请各有关推荐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及时通知获奖单位,务必于
地点:甘肃省计算中心710室
电话:0931-8885131
甘肃省科技厅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