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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国农业信息网进行免费宣传名优特农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3    浏览次数: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加强我国品牌农业建设,大力推进各地特色经济发展,中国农业信息网启动的“中国名优特农产品”宣传展示活动于2013年10月正式上线,通过搭建中国名优特农产品宣传展示平台,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中国农产品品牌,让品质过硬的名优特农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积极促进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让品牌和诚信成为引领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的旗帜。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农业部信息中心主办,北京中视天洋广告有限公司协办。活动宣传平台包括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v.cn)、省级农业网站、北京电视台(BTV北京卫视、BTV新闻)、中央电视台七频道(CCTV-7)、央视网(www.cntv.cn、www.cctv.com)。

    二、宣传展示形式

    (一)网络宣传展示

    1.中国农业信息网首页将开设“中国名优特农产品专区”专题宣传展示各地名优特农产品。央视网将在产经频道三农专区同步开展专题链接宣传。网站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对每个参展农产品进行专题推介,同时开展消费者打分活动,根据消费者满意度推荐排名前十名的产品。

    2.在中国农业信息网“视频三农”频道(http://tv.agri.gov.cn)集中播放“中国名优特农产品”宣传展示活动有关视频宣传资料。

    3.央视网等中央重点媒体将全程跟进并报道本次活动最新相关新闻。

    (二)北京电视台宣传展示

    在北京电视台“看气象”版块,与当地天气预报同期、以图片方式播出,每日共播出2次。播出时间为:BTV北京卫视(周一至周五22:14,周六、周日22:54);BTV新闻(周一至周日19:45)。

    (三)中央电视台宣传展示

    在中央电视台七频道(CCTV-7) 以广告宣传片形式播出,时长约3分钟共播出1次,播出时间为07:00-07:03。

    三、参展条件

    符合条件的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组织均可自愿报名并选择宣传展示形式,主办方将对参加宣传展示的产品进行资格审定。通过审定的,将签订“全国名优特农产品宣传协议书”。参展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已被认定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品,经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宣传展示范围。2.对尚未获得上述资质认证,具有明显的品牌化、规模化和地域化特点,对区域内农民增收带动明显的农产品,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审核确定是否进入宣传展示范围。

    四、报名方式

    按照农业部信息中心的有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对本地区自愿借助“中国农业信息网”免费宣传的企业进行统一审核、汇总、报送农业部信息中心。请各地州农业局接到通知后,尽快把此项活动内容告知本辖区的农产品加工品企业,有意愿的企业请与农业厅农业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米热地力·米吉提

    联系电话:0991—8556282,13999939994

    五、其他

    了解“中国名优特农产品”宣传展示活动的详细情况,请直接登录“中国农业信息网”(网址:www.moa.gov.cn)首页,点击首页左上角“服务版”进入页面——→再点击“服务平台”栏目进入——→“中国名优特农产品”页面。

                                                          自治区农业厅农业信息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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