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字[2013]3号
各市(县)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苏发[2011]24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市促进金融业跨越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苏府规字[2011]16号),规范和加强苏州市级金融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苏州市市级金融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苏州市市级金融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苏州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8日
苏州市市级金融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