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培育一批在国内外相关行业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云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2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和拟申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真参阅《办法》(可登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阅)中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填写《云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书》,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
二、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的组织申报,按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同时承诺对所推荐企业的配套资助。
三、请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qing8371@163。com。
四、通信地址及邮编: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650051
联系人及电话:赵 青 0871—63133824
附件:云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书(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