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治水办发〔2014〕26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6〕2号)要求,在各市、省直有关单位评选推荐基础上,经审查拟授予杭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等115个集体为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骆荣强等199名个人为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2月16日至18日,(8:30-17:30)。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反映公示对象在“五水共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以实名反映。
电话:0571—28059370,传真:0571—28059380。
附件:拟表彰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