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2    浏览次数:4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厅直属各单位,大专院校:

  为推动我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暂行)规定》,现开展2012年度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面向全省从事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奖励在我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包括国内外(非本省)环保技术在我省应用、推广,并取得显著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和主要完成人员。

  二、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评审,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办理。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应当明晰,技术成果的应用和实践应当在二年以上,软科学研究成果完成鉴定应当在二年以上,科技成果已在环保部或省(市)科技部门进行成果登记或具有专利证书,并且要注重实用性。

  三、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是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其根本宗旨就是增强环保科技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意识,鼓励环保科技工作的实践和创新。请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组织本地区、本部门2012年度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推荐工作。垦区环境保护局和厅直属各单位、大专院校以及中省直科研院所可直接申报评奖推荐项目。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9日。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0份,每份装订成册,其中1份为原始件;《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推荐书》、《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ljhbtkjch@163.com。纸件邮寄送省环保厅科技处。

  联系人:王茂林

  电 话:0451-87113039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汉水路76号

  邮 编:150090

  附件:1、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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