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公积金将允许租房提取 每年最高1.5万

发布日期:2013-07-04    浏览次数:3

  自合肥市明确租房每年最多可提取1.5万元公积金后,记者昨从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省直公积金也即将允许租房提取,额度也为每年最多1.5万元。

  据了解,安徽省直公积金规定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1.5万元,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总额。申请提取租金的职工,可到安徽省直公积金分中心营业部及通过该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由单位核实盖章后,携相关材料到柜台办理。

  职工需要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复印件,区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复印件。代办的,除了委托人的所有材料外,代办者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省直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细则已完成制定,近期将正式向社会公布。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