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滇中产业新区、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玉溪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州(市)科技局:
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引导“十三五”期间各重点领域(行业、产业)、区域的创新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作用。目前,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已进入重要环节。为切实把握科技创新需求,集思广益,开门编规划,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重点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举措,使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请各部门、各单位、各州(市)扎实做好前期研究,并报送希望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以下简称“三个重大”)。现就总体原则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研究提出拟纳入规划的“三个重大”,必须立足现实、把握关键,紧扣新常态下建设创新型云南的需要。
(一)遵循发展规律。要立足于省情和区域实际,准确把握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遵循发展普遍规律,提高“三个重大”的预见性、创新性和针对性。
(二)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充分体现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重点放在政府履责的领域。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域,少提或者不提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重点也要放在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上。
(三)关系全局、远近结合。要从全省和区域整体需要出发,提出综合性强、覆盖面广的重大举措。注重远近结合,既要有利于应对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也要有利于解决长远问题,确保“三个重大”服务于我省和区域发展战略。
二、具体要求
(一)重大项目。要着眼于对支撑我省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作用显著的重要领域,从经济社会各方面综合考虑研究提出,项目实施对全省、产业(领域)核心竞争能力提升科技支撑作用突出。
(二)重大工程。要着眼于对提高我省和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带动性强的重要领域,按照发展阶段需要、考虑财力能力的要求,研究提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工程、重大技术创新平台等。
(三)重大政策。要着眼于对解决突出矛盾、营造公平环境、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等作用显著的重要领域,着力解决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请各部门、各单位、各州(市)按照以上要求,提出确需从省级层面加以推进的内容,包括“三个重大”的名称、主要内容、提出的理由及必要性,于2015年5月10日前提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含电子版)。
联系人:耿凯,杨展
电 话:0871—63186529,15969505679,13211770788
邮 箱:kjjyxc@163.com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