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6-02-23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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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9.53亿元,增长7.8%;加上转移性收入4072.08亿元,收入合计8881.61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48.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增长21.1%,剔除使用结转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等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增长8.5%;加上转移性支出2233.52亿元,支出合计8881.61亿元。
  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70亿元,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收入3897.58亿元,收入合计4250.28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51亿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70.8%,剔除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增长14.4%;加上转移性支出3422.77亿元,支出合计4250.28亿元。
  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3.收支具体执行情况
  (1)全省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增值税614.02亿元,增长7.1%,其中:省级20.63亿元;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1397.20亿元,增长11.2%,其中:省级159.02亿元;企业所得税661.76亿元,增长4.2%,其中:省级56.28亿元;个人所得税265.74亿元,增长22.2%,其中:省级11.39亿元;非税收入641.78亿元,增长5.7%,其中:省级93.35亿元。
  (2)全省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农林水支出738.14亿元,增长6.7%。其中:省级63.42亿元。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共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445个、104.98万亩,现代农业综合区44个,主导产业示范区61个,特色农业精品园71个,有效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五水共治”资金保障,支持防洪水、保供水等重大项目及农田水利等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防洪排涝能力提升,进一步增强水资源配置能力;支持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支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努力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支持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30元/亩·年,完成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516.89万亩。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新一轮扶贫工作统一部署,支持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山区经济发展和新一轮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农村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基本公共服务等三类项目建设,助力消除“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促进内生功能增强、民生水平提升,推进淳安等困难区域共建、共享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以农业综合开发31066项目为载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深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运用,全省财政投入34.8亿元,带动社会力量捐助、村集体经济投入和村民筹资筹劳24.2亿元,建成村内公益事业项目7000多个。
  教育支出1264.92亿元,增长9.1%。其中:省级146.36亿元。全面实施第二轮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至650元、850元。开展基础教育重点县建设,支持全省11个县(市、区)基础教育薄弱项目建设。推动市、县加快建立职业教育生均经费制度,继续实施中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快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第三学年财政补助比例由50%提高至100%,高中段国家助学金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2000元。完善高校拨款办法,支持省重点高校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
  科学技术支出250.80亿元,增长20.6%。其中:省级25.47亿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推进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和嘉兴科技城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国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在生产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优化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及融资环境。支持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千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是留学生团队携带科技成果来浙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坚持省市县联动,推广应用创新券,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区域行业创新平台等的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以非营利方式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开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38亿元,增长34.2%。其中:省级24.03亿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地方戏曲保护振兴计划,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支持农村电影放映体制改革和欠发达地区多厅影院建设。支持浙江自然博物园等省重大文化设施建设,保障浙江音乐学院建成启用。落实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5.50亿元,增长11.9%。其中:省级37.8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省财政转移支付最高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5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和分级诊疗。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至每人每年3万元。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推进全科签约和分级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推进食品药品检(监)测能力建设和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支持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建设,着力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69亿元,增长17.5%。其中:省级19.86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250元,达到2750元左右。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省定基础养老金水平从每月100元增加到120元,并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的补助力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减免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74.92亿元,下降34.5%,收入下降,主要是全省土地市场行情低迷,土地出让业务下降幅度较大;加上转移性收入1381.19亿元,收入合计3956.11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84.90亿元,完成预算的79.5%,下降31.1%,支出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土地类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转移性支出1371.21亿元,支出合计3956.11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89亿元,增长0.7%;加上转移性收入1100.38亿元,收入合计1212.2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46亿元,完成预算的125.8%,增长2.5倍,增加较多,主要是安排用于省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加上转移性支出1166.81亿元,支出合计1212.27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97亿元,增长95.3%,增长较快,主要是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加上使用结转资金1.98亿元,收入合计51.9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03亿元,完成预算的84.8%,增长90.7%;加上调出资金4.7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18亿元,支出合计51.95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8.29亿元,增长89.2%,增长较快,主要是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企业从34家扩大到70家以及部分行业利润收入增长较快;加上使用结转资金1.98亿元,收入合计30.2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94亿元,完成预算的89.9%,增长82.1%;加上调出资金3.8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46亿元,支出合计30.27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51.34亿元,增长15.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00.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增长23.8%。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50.53亿元。
  2.省级
  2015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5.88亿元,增长17.7%。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3.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0%,增长30.2%。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2.10亿元。
  (五)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认真实施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政策举措,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通过财政杠杆的精准撬动,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逾1000亿元,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49亿元、置换债券2294亿元以及在建项目建设债券253.6亿元,筹措落实省级财政性资金182亿元及中央基建投资资金56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实施浙商回归、“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等为主要内容的转型升级组合拳。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支持“义新欧”班列常态化运营,推进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建设。全省财政安排外贸相关资金28.7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促进出口增长。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环保补偿机制,全面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收费制度。全省财政安排小城市培育资金52亿元,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新财税政策工具,支持特色小镇建设。设立200亿元的省产业基金,带动市县政府设立产业基金528亿元,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近140支,投资实体企业(项目)650多个,获得银行跟贷及承诺跟贷2708亿元,支持信息经济等7大产业和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累计为企业减负逾150亿元。
  二是抓好增收节支,优化收支结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财税与经济协调互动,大力培育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做大做优财政“蛋糕”。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56.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同口径达92.4%,收入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的原则,不断完善民生投入的长效机制,2015年全省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达到72.3%,重点支持实施省政府“十方面实事”和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保障房等民生事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据初步汇总,2015年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计执行数3.33亿元,比2013年下降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86亿元,下降28.3%;公务接待费0.47亿元,下降8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亿元,下降42.9%。
  三是强化法制意识,增强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违规增加收入。落实预算法定原则,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硬化预算约束,增强对预算的敬畏心和遵从度。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在全国率先建设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深化国库集中支付与公务卡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高资金覆盖面和公务卡使用率。提请省政府出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推进财政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和反不当支付的实践应用。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维护好、执行好财经纪律。
  四是推进财税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建立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提请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5〕41号)。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要求,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细化内容,打造“阳光财政”。研究出台了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落实推进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财政政策。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项目。不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启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面试点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家重点上会审查部门,紧扣部门职责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年初设定的重点项目资金绩效。
  五是控制规模,防范风险,构建政府性债务监管机制。按照疏堵结合、“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组织开展全省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为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向中央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效化解到期偿债的压力和风险,大大降低政府债务成本,优化政府债务期限结构。依法启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188.3亿元,预计地方政府债务率为92.9%,低于警戒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16年预算草案
  (一)2016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严禁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减免。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大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力度,加快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省级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继续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中央试点为契机,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继续支持浙江渔场修复振兴,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围绕“五水共治”战略部署,积极支持水利改革与发展,加大对防洪水、保供水等重大水利项目及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升级版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扩大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支持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对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分类扶持,积极开展低收入农户持股、互助联合社、光伏扶贫等试点工作。继续实施特别扶持计划和山区经济发展工程,促进浙西南等地区农村困难家庭集中连片区域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
  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大雾霾治理力度,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增加大气、水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和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补助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35元/亩。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对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力度,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4.完善社会保障和工资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逐步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占筹资的比重。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30元/人·年。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人·年,加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建立“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使用,开展以购买服务为基本模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逐步破除“养人办事”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医疗救助力度,建立并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住房制度改革力度,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创新融资体制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中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模式。根据国家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确定的司法人员薪酬制度指导意见,制定浙江省配套制度予以落实。
  5.加大教育投入,推动科技创新。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作为改革重点,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立健全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努力按国家要求,早日建成几个国际一流大学和学科。2016-2020年,安排创新强省资金100亿元,其中,2016年安排18亿元。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引导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产出绩效。
  6.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重点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特别是对财力困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在此基础上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各领域民生工作。支持企业创新、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海洋经济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的要求,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落地生根。2016年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为3.09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下降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8亿元,增长25.6%,主要是“一带一路”建设及教育、科研、文化等对外交流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0.47亿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4亿元,下降23.0%。按照公车改革规定相应核减公务用车经费,抓紧制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与差旅费保障的衔接办法。加强和完善公务卡管理。进一步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继续清理“吃空饷”、超编进人等问题,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省
  (1)收入预算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6年起,水土保持补偿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为此相应调增2015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166.8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7.0%。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166.80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917.80亿元,收入合计8084.60亿元。
  (2)支出预算
  拟安排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66.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6.5%。主要科目支出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66.00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918.60亿元,支出合计8084.60亿元。
  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1)收入预算
  考虑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相应调增2015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73.9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收入3415.21亿元,收入合计3789.11亿元。
  (2)支出预算
  拟安排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2.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支出3257.11亿元,支出合计3789.11亿元。
  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6年起,水土保持补偿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为此相应调减2015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6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361.57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7.6%;加上转移性收入1851.67亿元,收入合计4213.2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6.44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6.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836.80亿元,支出合计4213.24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2.省级
  考虑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相应调减2015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07.76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0.5%;加上转移性收入1601.27亿元,收入合计1709.0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08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18.8%;加上转移性支出1673.95亿元,支出合计1709.03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四)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省
  2016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1.65亿元,增长23.4%;加上使用结转资金6.18亿元,收入合计67.8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88亿元,下降10.1%;加上调出资金30.95亿元,支出合计67.83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30.50亿元,增长7.8%;加上使用结转资金4.46亿元,收入合计34.9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83亿元,下降41.5%;加上调出资金22.13亿元,支出合计34.96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1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947.18亿元,增长25.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62.01亿元,增长44.6%。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85.17亿元。
  2.省级
  2016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45.47亿元,增长48.0%。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8.84亿元,增长92.3%。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26.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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