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3〕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在科学研究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工作者,根据《上海市自然科学牡丹奖章程》和《上海市自然科学牡丹奖实施办法》要求,经专家学科组初评、理事会投票表决、公示和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第九届上海市自然科学牡丹奖授予中科院上海光机所李儒新、中科院上海有机所俞飚、东华大学丁永生、华东理工大学李春忠、上海交通大学张大兵5名科学家。
希望全市各有关单位和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发展高新技术,为促进本市科技进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四个率先”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