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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报送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6    浏览次数:4

  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12年,自治区将组织实施百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100名带有项目或科研成果,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保证人才引进工作取得实效,现就上报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范围

  (一)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中重大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任职,具有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内外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从事自然科学攻关项目,具有突出研究成果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五)在国内外知名银行、证券公司系统从事金融产品设计和投融资管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金融管理人才;

  (六)在国内外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司法刑侦、经济政策研究等工作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实践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者人才;

  (七)自治区文化艺术、电影电视、文物保护、体育竞技等领域急需紧缺的优秀文化体育人才;

  (八)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霍尔果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人才管理改革实验区急需紧缺的行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创新型科技等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材料

  人才引进需求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业、领域领军人才和创业人才六类进行申报:

  (一)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需求信息表:主要由自治区重点扶持的100户优强企业、100户成长型企业和金融企业等申报。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主要由担负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科研攻关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三)重点学科带头人引进需求信息表:主要由自治区重点高校申报。

  (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引进需求信息表:主要由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

  (五)行业、领域领军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主要由地质矿产、卫生医疗、资源环境保护、工农业产品检验、经济社会政策研究、文化艺术、文物考古、电影电视、体育竞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单位申报。

  (六)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主要由各类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等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今年的高层次人才需求申报是一项较复杂和具有时效性的工作,报表做为数据采集信息,将纳入全年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做为自治区今年全年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指导计划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分析研究,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发展需求,认真开展申报工作,主要领导要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需求信息汇总、审核后将通过媒体向海内外公开发布。

  (三)各单位要按照表格分类,选择不同类别人才需求信息表填报,按照内容要求认真填报;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

  (四)各单位请于5月4日前报送《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申报表》及电子版。

  相关表格及文件请从新疆农业信息网下载(http://www.xj-agri.gov.cn/sites/MainSite/List_2_10814.html)。

  联 系 人:熊黎黎  王冬梅

  联系电话:2865083  2882200

  附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申报表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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