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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委厅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 陕科工组发〔2013〕26号

发布日期:2013-04-28    浏览次数:3

各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委安排部署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工委决定从4月初开始到6月底,在委厅系统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查找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意见要求,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结合“创先争优”、“三问三解”等活动,总结近年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典型经验,总结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渠道途径和制度机制,为活动开展积累经验,提供借鉴。结合调研实践,探索活动开展的目标要求和有效措施,为活动全面启动做好准备。

  二、调研内容

  (一)普遍调研: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征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和要求,群众对领导干部作风的反映,了解群众内心的需要和期盼。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群众反映和要求,查找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与贯彻群众路线相脱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查找为政不廉、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和行为。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扎实有效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方法举措及如何构建长效机制。

  (二)专题调研:围绕“加强委厅系统党的建设,推动院所改革发展,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能力”、“立足省情,着眼未来,努力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统筹推进全省科技事业发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三、调研方式

  (一)实地考察。委厅领导分别牵头组织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深入院所与直属事业单位、企业与高校、市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类科技示范基地开展调研。听取与调研内容相关的汇报,与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交流,必要时进行个别走访了解情况。各科研院所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应面向基层,深入生产和科研一线,开展实地调研。

  (二)座谈研讨。由委厅领导召集各直管、协管科研院所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协管院所党建工作”、“推进直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确保和谐稳定”等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各科研院所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召开相关的专题座谈会。

  (三)问卷调查。围绕“对本单位、上级机关的意见和要求,以及需要与期盼”、“在当前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亟需本单位及上级机关解决的问题”、“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方面需要反映的问题”、“本单位存在的与群众路线相脱节的举措、机制及具体现象”、“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和上级机关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开展问卷调查。各单位干部职工亦可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反映上述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远

  副组长:张书玲 郑明玺 孙科

  成  员:委厅领导

  2、设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组干(人事)处,主要负责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郭杰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委厅办公室、宣教处、监察室、计划处等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二)调研分工

  委厅领导分别牵头组织相关处室组成一个调研组,按照委厅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任务分工,深入委厅系统各科研院所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普遍调研,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委厅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在确保完成普遍调研任务的同时,深入各有关企业、高校、市县(区)、高新区,机关各处室,开展专题调研(委厅领导调研分组情况见附件1、附件2)。

  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也可根据本处室职能自行拟定调研题目开展调研。

  各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组织班子成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普遍调研,认真查找问题和分析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党政主要领导应结合实际,以“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发展”为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集中调研阶段。4月10日—5月15日。委厅各调研组围绕普遍调研和专题调研的主要内容,进行实地考察,组织专题座谈,个别走访,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针对委厅系统各单位)。各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同步开展调研。

  (二)意见梳理归纳阶段。5月16日—6月10日。委厅领导牵头的各调研组、各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对普遍调研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梳理、总结归纳,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形成总结材料;同时,根据专题调研情况形成初步的调研报告。

  (三)总结汇报阶段。6月11日—6月20日。委厅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委厅各调研组、各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对总结材料和调研报告提出修改意见。组干(人事)处将委厅各调研组、各院所和事业单位修改完善后的总结材料、调研报告及各处室自选题目开展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汇编成册。

  (四)考核评优阶段。6月21日—6月30日。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优活动。

  六、调研要求

  1、保持良好作风。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深入基层调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做好规划,不同时派几个组或轮番到一个单位调研。把调研与“三问三解”活动相结合,体察群众之所需所忧,听取群众意见,汲取群众智慧,增强服务本领。

  2、保证调研质量。围绕落实十八大、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针对当前干部群众关注和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调研,务求实效。要在切实找准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系统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切忌形式主义,达到摸清实情、理请思路、探索规律、指导实践的效果。

  3、改进方式方法。要坚持把普遍调研与重点调研、直接调研与间接调研、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以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方式,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按期完成调研工作。参加调研工作的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要确保按期完成各项调研任务,为委厅系统下一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基础。

  附件1、委厅领导普遍调研(共性任务)分组(略)

  2、委厅领导专题调研分组(略)

  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调查问卷附件3.doc

中共陕西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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