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局,韩城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国科发农〔2013〕393号),为了做好我省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
二、考核的方法
主要采用数据审核、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考核程序
1.各县(市、区)根据科技部制定的《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对照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中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自查本地区在考核年度期间是否能达到一票否决指标规定的要求。如果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均能达标,填写《县(市、区、旗)科技进步考核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只填写《县(市、区、旗)科技进步考核表》。
2.各设区市根据科技部制定的《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对照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中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自查本地区在考核年度期间是否能达到一票否决指标规定的要求,及本市所属县(市、区)中能否有60%的地区通过考核。如果两项均达到要求,填写《市(地、州、盟)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只填写《市(地、州、盟)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
3.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对所辖县(区、市)考核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省科技厅。考核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各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要对本县(市、区)所提供的资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科技部将对部分县(市)考核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如发现证明材料失实,将取消所在地市合格或先进市资格。
4.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提供的考核材料进行考核,对部分县(市、区)进行实地抽查。省科技厅在综合考虑科技工作总体情况和所辖县(市、区)参与考核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地、州、盟)建议名单。考核专家组将对每个考核地区的科技进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省内考核结束后,省科技厅将专家意见反馈到各设区市。
《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及考核信息软件系统请在以下网站下载:
http://www.most.gov.cn;http://www.zwjlab.net
四、进度安排
省科技厅拟于5月初召开2013年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培训会,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协助省科技厅做好培训和考核工作,并于6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省科技厅。
1.自查通过考核市、县(区、市)考核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及考核期统计年鉴一份;
2.自查未通过考核市、县(区、市)考核表(一式两份);
3.市本级和所辖县(区、市)考核指标值和得分数据的电子文本;
4.各设区市以函件形式上报所辖县(区、市)考核排序结果(一式两份)。
五、复核与表彰
省科技厅将于7月底前将考核材料报科技部。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公示复核结果。考核结果由科技部发文认定,并对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请各设区市按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及时通知所辖县(市、区),认真组织好这次考核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及时向所在政府汇报,确立负责领导和参与人员,做好本次考核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范孟慧
联系电话:029-81294717
Email:87294281@163.com陕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谢铭
联系电话:029-85527875
Email:3061390@qq.com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