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相关要求,自 2015年1月22日起, 原 商务 部门 的酒类流通 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划 归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承担,请广大酒类生产经营者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办理酒类 销售 许可业务 ,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 原商务部门颁发的的酒类销售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有效期截止后,到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换证。
酒类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移交食药监部门后,商务部门负责拟定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及推动酒类流通发展平台建设。
特此公告。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