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煤炭企业认真做好2013年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7    浏览次数:5

各产煤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骨干煤炭企业、国投河南分公司、地煤公司:

  2013年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雨季“三防”工作,确保我省煤炭企业汛期安全生产,现对今年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对雨季“三防”工作早准备、早布置、早落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扎扎实实地把雨季“三防”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为加强对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陈党义副厅长任组长,沈天良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厅信息中心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0371-63906996(传真)。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所属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井上下巡视工作,及时掌握汛期情况,确保信息畅通;若遇有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汛期前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要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备品配件充足,并进行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测试,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规定要求;要清挖水仓,保证有效容积;井下排水沟要及时疏通,水闸门、墙等防治水设施要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2.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要进行检查试验;主变压器、下井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要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要进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3.泵房、变配电所、防洪物资库等重要场所,配齐值班人员,加强管理,严格值班纪律和责任追究。4.要做好学校、医院、住宅、工业厂房及公路、铁路、桥涵的防汛工作。对地面危房进行一次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建筑应采取加固、搬迁等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5.要立即组织开展对兼并重组小煤矿的汛期专项排查活动,摸清各类水害的水量大小、水情变化、连通关系、生产采动影响、危害程度等,建立水情水害档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强化措施,限期整改。6.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兼并重组小煤矿防汛工作的监管力度,凡有可能受洪水威胁和防排水能力差、水文地质条件不清、井口标高低于地面历年最高洪水水位,有淹井危险的矿井,要坚决勒令停产撤人。特别对严重威胁大矿安全的要依法坚决关停。

  四、制定预案,实战演练。各单位要早预防、早准备,切实做好汛期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一是要加强与当地气象台(站)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死人。二是要强化应急保障意识,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做到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全省矿井在汛期到来之前,要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并于5月31日前将具体工作安排和工程进度情况表(见附件)报省厅“三防”办公室。

  附件:2013年煤矿雨季"三防"工程进度情况表.xls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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