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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的通知
normal align=center>黔农办发〔2015〕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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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局,安顺市农机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省农委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反映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效、经验和阶段特点,及时为领导掌握情况和决策提供参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农委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范围
报送的政务信息主要反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成效、新经验、新特点和新问题等,具有时效性、典型性和综合性。主要用于向中农办、农业部和省
委、省政府报送信息,编印《贵州农业情况通报》《三农工作动态》等供领导参阅,为省政府门户网、省农委门户网站供稿等。
(一)调研报告类。摘要报送已开展调研活动形成的综述性或专题性报告。主要反映现代山地农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建设、农村经济运行、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的新情况、新成效、新问题及意见建议。每篇文字控制在4000字以内。
(二)阶段情况类。主要反映农业工作的阶段性、区域性情况和进展成效等。如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出台或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情况;农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阶段性生产情况,自然灾害和动植物疫情防控情况;季度、半年和全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产品市场销售等情况;重点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农业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进展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等。每篇文字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工作动态类。主要反映重要工作安排、会议部署、领导工作动态、标志性工作进展、省部级以上表彰获奖等信息。篇幅简明扼要。
二、报送主体和形式
政务信息报送的主体包括各市(州)、贵安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省农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县级农业部门的信息一般通过市(州)农业部门编辑后报送,重要信息可以同时报送省农委和所属市(州)农业部门。
政务信息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邮件标题前加“政务信息”)。一般一事一报,工作动态类信息可以分阶段汇编报送。政务信息不能代替突发事件应急情况报告等正式文件,不得涉密。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注重信息报送时效性,特别是对指定约稿信息,要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及时整理报送。注重信息针对性,要围绕农业重点工作组织报送信息,反映情况要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有操作性。要注重提升信息的典型性,重点关注农业农村改革创新发展的新举措、新路径和新模式。
(二)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有效开展、质量提升,省农委将对各地农业部门和委各部门(单位)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综合考虑数量、质量和采用情况等因素分别实行评分排序,对全年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委二级目标绩效考核“日常工作运转”专项,对各部门(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计分。相关细则另行制定印发。
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和省直管县农业部门办公室,省农委各部门、单位各明确一名政务信息工作联络员,并于5月5日前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省农委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0851-85281417(李子红)
85283496(胡云芝)
邮 箱:gzn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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