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学(2013)2号
委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今年的评奖工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工作安排,2013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的资格
1、申报成果应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区县发展改革委及发展改革委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或为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招标课题。
2、申报成果为2012年完成的研究成果。
3、申报成果为应用型成果。可由使用成果的单位开具成果应用证明;或有市领导、区县领导相关批示;或以工作专报、《重要经济情况》等形式,上报有关领导的相关证明。
4、凡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如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申报。
二、申报内容的要求
1、各申报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应将成果评奖申报书(见附件)、成果应用证明、成果评审意见、成果摘要(3000字左右),以及成果原件封面,依序装订成申报材料各1套,送市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4月10日前反馈各申报单位。
2、各申报单位在收到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后,应将成果评奖申报书、成果应用证明、成果评审意见、成果摘要,以及成果原件,依序装订成书面材料各10套(其中1套应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为复印件,并附上电子版WORD文本),送市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3、成果如有密级,应将涉密内容删除后方可申报。
三、有关说明
1、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
2、申报额度:委机关处室1~2项,系统单位8~10项,区县发展改革委3~5项。
四、申报联系
1、委机关处室成果申报,请送法规处;
联系人:黄驰,电话:23119919。
2、系统单位、区县发改委成果申报,请送市发改院;
地址:肇家浜路301号19楼1909室;
邮编:200031,传真:54236209;
电邮:shadr@shadr.gov.cn(请标明“评奖申报”字样);
联系人:石彬、王楠,电话:54236076、54236151。
3、招标课题由推进处室负责通知,成果申报请送法规处。
附件:《成果评奖申报书》(电子版详见市发展改革委外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或委内网/表格下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