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监管﹝2013﹞5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3〕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连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之后,推进专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规范专业服务行为的又一重大举措。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既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省性活动,又要积极根据当地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加强活动的指导、调研督导和抽查评估工作,推进活动实施。
二、狠抓落实,扎实开展活动。各专业服务机构要围绕活动主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并认真推进实施,切实提高技术支撑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规范从业行为。活动期间,省局将举办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机构技术负责人培训班,开展一次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研讨活动,组织一次检测检验机构间能力验证比对,并于10月份对各地区活动开展情况、专业服务机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三、总结经验,做好典型推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指导检查工作中,要注意挖掘先进典型,积极推荐优秀机构,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各专业服务机构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炼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请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于9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局规划科技处,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同时报送所在地省辖市局。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3〕44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