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8    浏览次数:1

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咸阳市质监局泾渭分局,韩城市质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的开展,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我局在各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了认真评审,决定将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列入2013年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计划(名单见附件),现就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帮助企业建立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化基础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标准化工作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顾客满意度,扩大行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助推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创建依据

  (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4〕12号);

  (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4〕93号);

  (三)GB/T15496-2003、GB/T15497-2003、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

  (四)省质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细则》的通知(陕质监标〔2007〕5号);

  (五)省质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指南》的通知。

  三、创建要求

  (一)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时间一般为2年。省质监局对列入2013年创建计划的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全程指导。

  (二)列入计划的创建企业应严格按照《陕西省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指南》的要求,在省质监局的统一指导下,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各市质监局应加强对创建企业的帮扶和支持,协助创建企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各创建企业在创建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过程中,应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和工作经验。对创建工作认真踏实,取得显著成效的创建企业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工作成绩突出者将优先推荐入选“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

  (五)各市质监局接到通知后,要组织辖区内创建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督促企业按照《陕西省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指南》进度要求按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创建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联系。

  联系人:张曼莉

  联系电话:029-87292249

  附件:2013年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名单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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