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咸阳市质监局泾渭分局,韩城市质监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结合《西部标准化强省建设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省局决定开展28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主要产品列入国家28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录的重点用能企业(以下简称重点用能企业)。
二、检查依据
28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对辖区内涉及28项标准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超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企业名单及具体情况;
2、检查企业在关键控制点是否制定能源定额企业标准,以保证耗能指标的降低。
四、检查安排
监督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市质监局监督检查和省质监局专项抽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3年5月—6月)。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对照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自查,并填写《陕西省涉及28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2),并于6月10日前报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市质监局监督检查阶段(2013年6月)。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现场核查,填写《陕西省涉及28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附件3),并形成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总结报告,于7月1日前将各市工作总结和附件2、附件3一并报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三)省质监局专项抽查阶段(2013年6月)。省质监局在市局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各市重点用能企业执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各市局和企业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各市质监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扎实做好整改。各市质监局要认真总结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于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应协商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同时,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循环经济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能耗标准,指导企业制定能源定额企业标准,重点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标准的贯彻应用。
(三)注重机制建设。各市质监局要把能耗限额标准监督检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不断完善能耗限额标准监督检查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层次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推动能耗限额标准的具体落实工作。
联系人:张曼莉
联系电话:029-87292249
邮箱:jack_224@126.com
附件:
1.28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录
2.陕西省涉及28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自查表
3.陕西省涉及28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