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加强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评标专家素质,拟开展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资格申报和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资格审查
所有拟申报湖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原已在专家库名单中评标专家需重新申报)由个人申请,需填写《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申请表》,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市(州、直管市、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送省水利厅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核实专家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技术职称、工作年限、专业等专家基本信息;核查专家在评标工作及本单位工作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等。
二、评标专家申报
(一)应具备的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公平、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由各市州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和各有关单位集中组织,程序如下:
1、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个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1),附身份证(二代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有关证件。
2、市、州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审查把关,填写意见后,送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填写《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送省水利厅审查。
厅直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申报资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把关并填写《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后直接送省水利厅审查。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5月27日。
附件1、2表格,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评标专业划分
评标专业分为水工建筑(含设计规划、施工)、地质、造价、金属结构、水力机械、电气、水利信息化(含自动化)等专业。符合条件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经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申报其中1至2个专业。
四、审查及申报纪律
审查及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表格,其单位人事部门和有关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审查、申报人员技术职称及其从事专业的真实性、有无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对审查及申报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年之内累计超过20次拒绝参与评标的,将给予取消评标专家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席和、刘树庶
联系方式:027-87221670、87221686
附件1. 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2. 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