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策举措大力发展扶持粮食生产
——2016年粮食产销意见解读
厅计财处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部署2016年全省粮食产销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和工作要求,推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一、总体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产销工作,把粮食安全作为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组成,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今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粮食产销工作,坚持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每年出台政策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粮食安全战略决策和部署要求,必须坚持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稳定提升粮食产能,确保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夯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础。
二是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粮食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向好。同时,2015年我省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916.8万亩,创近六年来新高,总产保持在150亿斤以上。粮食的连年丰收,为农业结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扎实的基础,为稳定物价、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支撑。但是,相对于粮食需求,供需缺口还是存在。尤其是我省,粮食总自给率还不到40%,供需缺口较大;而且粮食五大品类发展不平衡,品种结构在供给方和需求方还存在着明显的矛盾。粮食生产仍然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软肋、短板,必须持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政策供给。
三是当前粮食生产发展基础、宏观条件、政策环境较好,以及总体稳定向好发展的同时,还受宏观经济运行不利因素的影响和新老矛盾相互交织叠加的制约。主要粮食价格国内外市场价格倒挂加剧,继续提价和加大补贴遭遇“天花板”,土地、资金、人力使用成本大幅上升,粮地面积和耕地质量呈下降趋势,粮食生产面临成本上升和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紧箍咒”,提高生产比较效益、稳定粮食面积难度加大,绿色可持续发展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压力加大。同时,农业基础设施还是薄弱,建设标准不高,尤其是在去年极为不利的气候条件更为显现,综合生产能力不稳定。“三板”影响加深,自然和市场风险加重,粮食生产效益空间收窄,稳定持续发展压力增大。
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厚植发展新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更加注重应对当前挑战解决长远问题来提升粮食生产产能,更加注重适度规模经营和稳粮增效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更加注重机制、政策和科技创新来增强粮食生产动力,实现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效益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巩固提升。
二、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2016年,贯彻国家粮食安全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稳定300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树立大“粮食观”,按照“稳水稻、扩旱粮,多种早稻、稳住晚稻”的发展思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考核。要以提升产能强保障为目标,以多元挖潜扩面积为基础,以规模经营促转型为方向,以依靠科技攻单产为抓手,以优化模式增效益为动力,以绿色生产促持续为支撑,狠抓措施责任落实,深入实施粮食扩面增产和绿色增效行动,力争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万亩、粮食总产量800万吨。
《意见》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连续的基础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护、良种生产供应、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旱粮生产,加大粮食生产金融和保险支持,抓好粮食订单收购和储备,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政府主体责任,并进一步优化完善扶持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更加突出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导向,进一步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2016年,省级规模种粮补贴资金比上年同比增长30%,加大财力扶持种粮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同时,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贴标准由去年的80元提高到90元,具体起补面积、补贴标准及扶持方式由各地确定;进一步加大对为散户提供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省里总体按稻麦分散经营面积确定补助额度,由地方根据实际因地制宜采取补助方式,对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包括机械化精量穴直播)及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并达到一定服务面积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适当补助。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对粮食规模经营的扶持力度,新增资金要向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倾斜。
二是更加重视旱粮生产发展,进一步加大旱粮生产扶持力度。2016年,省级旱粮生产扶持资金比上年同比增长25%,加大财力扶持旱粮种植补贴和旱粮示范基地建设。并对旱粮种植起补标准和旱粮生产示范基地规模由原来的100亩以上降低为50亩以上;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每亩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0元增加到60元;将规模旱粮种植主体纳入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政策的扶持对象。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金融保险功能,进一步提升政策支持保障水平。完善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政策,将贷款对象由原种粮面积2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主体改为种粮面积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主体,有效满足种粮大户的贷款需求,促进发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完善粮食生产保险政策,提高阶梯式保障标准和政策性保险保障水平,降低粮食生产风险。将水稻保险保额由原来的500元/亩、750元/亩两档调整至600元/亩、900元/亩、1000元/亩三档;大麦、小麦保险保额由原来的450元/亩提高至600元/亩;扩大水稻、大小麦保险责任范围,增加“内涝、冻灾、旱灾、地震等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降低保险费率,水稻保险费率由原来的6%下降至5%,大小麦保险费率由原来的5%下降至3.75%;开展水稻制繁种政策性保险试点,享受省财政“以奖代补”政策。
四是更加强调产能提升保护,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科技兴粮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实行最严格保护。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等,并实施种植水稻生态补贴。继续实施水稻产业提升项目,加大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和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要求各地有效统筹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各类农田建设资金,协同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高效农作制度和绿色增产模式。继续组织开展粮食作物高产高效创建、高产攻关行动,加快推进水稻育繁推一体化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满足用于粮食生产的购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