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商务局: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第二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的通知》(湘商秩〔2014〕37号)要求,经有关县市申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审核,并经公示,确定宁远县商务局、新田县商务局、江永县商务局、会同县商务局、浏阳市商务局共5个单位为2014年度第二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单位。
请上述项目单位按照《湖南省县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估测评表》(见附件)的要求,抓紧项目实施。一是要把项目实施作为一把手工程,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落实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场地和装备设施。四是要加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建设。五是要积极整合执法资源拓展执法领域。六是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和规范执法文书。七是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八是要确保项目进度。根据湘商秩〔2014〕37号要求,2015年9月底前不能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的,清算资金一律不予拨付,并视情况追回预拨资金。九是要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各项目单位从2015年1月开始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项目进展情况(电子版)。
联系人:刘建平
联系电话:0731-82287098
电子邮箱:396575002@qq.com
附件:湖南省县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估测评表.doc
湖南省商务厅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