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办发〔2013〕73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技能大赛的预备通知》(陕农业办发〔2013〕54号)要求,经研究,定于5月下旬举办全省基层农技人员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5日报到,5月26日—29日比赛,赛程4天。
地点:陕西省农业干部学校(泾阳县永乐镇)。
二、参赛对象、范围
比赛范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批复的10个工种,即农艺工、果树园艺工、花卉园艺工、蔬菜园艺工、农作物植保工、动物疫病防治员、作物种子繁育工、沼气生产工、农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
参赛对象:市、县、乡3级在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三、比赛计分规则
(一)个人奖。根据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成绩总和,每个工种设立状元1名,技术能手2名,对获得状元和技术能手的选手授予“陕西省技术状元”和“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由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成绩之和授予。基础分由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知识竞赛和风采展示四部分组成,基础分=理论考试成绩×30% 实际操作成绩×35% 知识竞赛成绩×25% 风采展示成绩×10%。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按各市各工种参赛队员总成绩加权平均后按分值比例计算;知识竞赛采取预赛和决赛两种形式进行,预赛共进行两组,每组前3名进入决赛,决赛第一名代表队按分值比例折算后得25分,第二名代表队得22分,第三名代表队得19分,第四名代表队得16分,第五名代表队得13分,第六名代表队得10分,未进入决赛的代表队统一得5分;风采展示占10分,第一名按分值比例折算后得10分,第二名得9分,第三名得8分,以此类推,第十、十一和十二名并列得1分。
附加分由各代表队参加决赛人数和获得状元、技术能手数量确定。各代表队参加全部工种,并且参赛人数不少于21人的加10分,每少一个工种扣3分,每少一个参赛队员扣1分;各代表队获得一个状元加5分,获得一个技术能手加2分。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举办全省基层农技人员技能大赛活动,是对我省基层农技人员整体能力和综合水平的一次大检阅,是促进和提高全省农技人员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一次好机会,各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各市区于5月18日前,将最终确定的参加决赛人员及代表队领队名单报至省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见附件1)。
(三)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各市区要认真审查参赛队员资格,严禁弄虚作假。
(四)由于花卉园艺工、农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三个工种有关内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讲义》未涉及,参加相关工种比赛的人员可参阅比赛大纲准备(见附件2)。
省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郑振华 靳程飞
联系电话:029—87316106
电子信箱:sxnykj@163.com
附件:1.全省基层农技员技能大赛决赛人员及领队名单
2.花卉园艺工、农业机械类考试大纲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附件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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