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宁夏 » 环保厅 » 正文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可溶物的测定 索氏提取-重量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2-21    浏览次数: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可溶物的测定 索氏提取-重量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可溶物的测定 索氏提取-重量法》(HJ 690—2014);

  二、 《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691—2014);

  三、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2014);

  四、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以上标准自2014年4月15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2月7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