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兽医函〔2013〕81号
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科学评价各地秋季集中免疫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办法》(甘兽医〔2013〕40号),经研究,拟于11月上旬开展全省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专项督查。现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1月11日至11月16日。
二、督查内容
按照《2013年甘肃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13年甘肃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主要检查各地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情况、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实验室能力建设及实验室工作开展情况等。实地检查市(州)本级和所辖1个县(市、区),每县抽2个乡镇、每乡镇抽1个自然村。
三、相关要求
(一)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对各地进行实地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地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成绩。
(二)各督查组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估考核被督查市(州)的工作,严格按照督查方案要求实施。
(三)督查结束后,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整理归类、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市州,并要求各市州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四)所有样品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诊断室,按照《2013年甘肃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各市州。
甘肃省兽医局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