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秩函〔2013〕46号
各试点县(区、市)商务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和“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确定2013年度全省“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区)的通知》(皖商明电﹝2013﹞33号)、《关于开展全省2013年“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13﹞73号)确定的“放心肉”体系建设的试点名单和工作部署,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成了联合验收工作小组,依据“放心肉”体系建设验收标准的11大项29小项评分要求,对第一批申请验收的14家试点县(区、市)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定量打分的程序方法,从5月22日至5月31日开展了验收工作。
从验收的整体情况看,全省各地2013年“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各单位工作热情较高,责任心较强,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和“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2〕2号)要求积极行动,真抓实干,从厂区建设、压点扩规到冷链配送,基本完成了“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各项工作。经评审14个试点县(区、市)均符合“放心肉”试点建设要求,现予以验收通过。
附件:2013年全省“放心肉”体系建设第一批验收单位考核评分情况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