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等10家单位为湖南省2014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4年—2018年,为期5年。
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湖南省2014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6日
附件
湖南省2014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湖南省电力法律事务协会
3、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
4、湖南省肉类协会
5、湖南省饲料工业协会
6、湖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7、湖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8、长沙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9、湖南省浏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
10、湖南国际汉语言文化传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