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丝绸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3-08    浏览次数: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丝绸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推进丝绸产业传承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为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指导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丝绸是中华文明的象征和典范,在历史传承和对外文化交流中承担着重要作用。我省素有“丝绸之府”的美称,丝绸产业有着近5000年的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在我国丝绸发展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推进丝绸产业传承发展,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历史经典产业部署的重要环节。为此,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推进丝绸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号)。

  二、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工作举措和政策支撑等内容。

  1.总体要求。

  ——发展思路。顺应丝绸产业个性化、时尚化消费趋势和“互联网 ”发展趋势,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契机,以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为主线,按照原料基地化、技术高新化、品牌国际化、人才梯队化、产业和文化一体化的要求,着力推进丝绸原料基地建设、丝绸创新发展、名企名品培育、丝绸人才培养以及产业与文化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省丝绸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促进我省从国际丝绸加工制造中心向创意中心、时尚中心和质造中心转变。

  ——发展方向。顺应世界丝绸产业发展趋势,推进我省丝绸产业向中高端和终端产品发展,重点发展一批高档丝绸服装服饰、高档丝绸及混纺面料、高档丝绸针织品、蚕丝被、家用纺织品、丝绸艺术品。

  ——发展目标。到2020年,丝绸历史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丝绸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努力成为创新设计能力强、智能制造水平高、品牌影响力磊、能引领世界丝绸发展潮流的国际丝绸时尚中心。一是到2020年全省丝绸产业销售收入达到800亿元,产业规模和效益在全国丝绸行业的领先优势持续提升;二是在省内外建立相对稳定的优质蚕桑基地100万亩左右,蚕丝品质达到4A级以上;三是建成若干个丝绸产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设计院,培养一支丝绸产业的专业人才队伍;四是形成一批国家级、省级著名品牌,拥有20个左右具有“高档丝绸标志”和一批“品”标志的丝绸精品品牌,培育3-5家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国际丝绸行业龙头企业;五是形成若干个集产业、文化、旅游为一体的丝绸文化传承发展基地,一批丝绸传统技艺、历史遗迹、民俗文化等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产业的文化含量显著提升。

  2.工作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优质原料基地建设。推进建设省内优质原料基地。支持支持工厂化养蚕的创新研发,促进工厂化养蚕向产业化发展。推进省外优质原料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建立蚕桑蚕丝基地。

  二是加强丝绸创新发展。推进丝绸技术和设计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丝绸企业开展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创建工作,每年实施一批省级以上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选择符合条件的丝绸企业开展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的创建工作。推进企业营销模式创新,支持网上丝绸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推进丝绸制造模式创新,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智能制造和模式创新项目。

  三是加强名企、名品培育。大力实施名企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引领丝绸产业发展的知名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丝绸产业重点企业纳入省“三名”工程和“浙江制造”品牌企业予以培育。推进丝绸文化创新、品牌创新、质量创新和标准创新,加快各类著名商标品牌创建,将符合条件的丝绸产品纳入“浙江制造”认证名录。

  四是加强丝绸人才培养。加快丝绸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吸引一批丝绸产业高端研发人才、设计人才及团队、优秀高级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推进丝绸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浙江理工大学恢复丝绸专业教育,建立丝绸学院或在相关学院设立丝绸技术与产品设计专业。

  五是加强产业和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对钱山漾遗址、桑基鱼塘、蚕花节(庙会)、蚕桑丝织传统技艺等丝绸历史文化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丝绸老字号企业的保护。支持杭州举办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鼓励丝绸企业、行业协会开展丝绸流行趋势发布、设计师大赛、品牌展览展示、丝绸论坛、丝绸文化宣传等活动。加快推进湖州丝绸小镇创建,支持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丝绸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

  六是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保障,通过强化组织协调、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加强行业组织建设等加强对丝绸产业的保障。

  (二)适用范围、期限。

  《指导意见》适用范围为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丝绸产业领域,从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三)术语释义。

  1.4A级以上:生丝的等级按国家GBl797-86《生丝分级规定》,根据物理指标和外观质量的综合成绩,分为6A、5A、4A、3A、2A、A、B、C、D、E、F级和级外品,以6A级为最高等级。根据目前丝绸面料生产要求,高端面料所用蚕丝一般要达到5A、6A级。

  2.高档丝绸标志:是丝绸类产品的品质达到指定规格的证明,目的在于证明真丝类产品的质量等级。使用高档丝绸标志的产品必须达到《高档丝绸标志质量手册》所规定的特定品质指标,符合成分含量、优等优质、环保绿色等特殊要求。

  3.小蚕共育:是把一定数量的小蚕集中起来,根据小蚕的生理特点,用科学的方法饲养到三龄第二天(或四龄起蚕第二次给桑)的饲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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