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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陕科计发〔2013〕77号

发布日期:2013-05-21    浏览次数:1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科技统筹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83号)的精神和省科技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2012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列入2012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中的“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和2011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项目中的地方重大科技专项、科技产业基地和重大科学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已结题验收项目除外)。

  二、检查方式

  1.自查。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按照要求填报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书》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报告书》(见附件)。(可从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 下载。)

  2.审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书》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报告书》进行审查。对未按时提交自查材料或敷衍了事的,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后续支持。

  3.实地检查。根据审查情况,由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检查组赴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4.现场审计。根据审查情况,确定现场经费审计项目,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现场经费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现场审计时携带本通知和省科技厅的“委托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责任落实到位,做好此项工作。

  2.《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报告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每份材料包括书面报告一式两份(A4)和Word格式电子文本,送交陕西省科技评估中心。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南段99号  

  邮    编:710054

  联 系人:韩非   杨海燕

  联系电话:(029)85524052转13或15

  传    真:(029)85532176

 

  附件:1.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书附件1.doc

     2.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报告书附件2.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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